會考考場與試場

考場︰斗家(02)

試場︰第五(901)、第六(901、902)、第七(902、903)、第八(903、903)、第九場(904、905)、第十場(905、901)

試場︰5-8在教學大樓3F(901-903)、9-10在教學大樓2F(904-905+901 1人)

休息區︰行政大樓(4F)展演教室

東和國中113年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注意事項

一、考試日期︰5月18、19日

二、集合時間︰7:30前到達,要點名、看試場(教室外)、所以不得遲到

三、集合地點︰斗六家商行政大樓展演教室(5樓--該棟第四樓)-->請由中央左側(正視方向)樓梯上樓梯à上至四樓展演教室

四、休息地點︰展演教室

五、腳踏車停放處︰正門進來的地下停車場

六、服裝︰夏季運動服(第1天體育服、第2天紀念服),男、女生都是短䄂上衣、短褲及學校規定之布鞋;另帶學校外套備用;請戴一般功能的手錶。

七、交通︰自行前往,嚴禁騎機車或單車雙載,路上注意交通安全

八、考試期間,【嚴禁外出】,每一節考完試,先上完廁所,再回展演教室看書、休息;中午一律在展演教室用餐、午休【嚴禁在外逗留】,最後一節考完(第一天16:40第二天12:30),由導師點完名後放學(家長接送者,請事先與家長連絡好時間)

九、准考證、手機【由導師代為保管】、要帶黑色墨水筆(作文、數學非選)、修正液(帶)、2B鉛筆、橡皮擦

十、第一天的便當由學校辦理,【用完餐要分類】,使用礦泉水,禁止喝飲料

十一、可帶透明墊板、圓規、三角板、直尺;不能帶量角器或附有該功能的文具;請使用透明筆袋

十二、進入考場先核對准考證號碼,答案卡上不能書寫姓名,或任何記號

十三、考完試,以平靜的心多檢查【鐘響再交卷】

十四、答案卡要用黑色2B鉛筆畫記,修正時用橡皮擦,不能使用修正液、帶

十五、不准攜帶計算紙;臨時內急或不舒服,可舉手,向監考人員報告

十六、鐘聲響立即停筆,答案卡和試題本一起交回。【不可抄答案外帶】

十七、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、參考書,或補習班文宣品、計算紙等,以及電子辭典、計算機、行動電話、呼叫器、收音機、鬧鐘,及MP3、MP4等多媒體播放器材,一律不准攜入試場(杯水、瓶裝水不可攜入考場)。若不慎攜入試場,於考試開始前,須放置於試場前後方地板上;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。若未依規定放置,無論是否發出聲響,經監試委員發現者,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或自然5科記該科違規1點(其他違規2點);寫作測驗扣該科一級分。

十八、嚴禁發生衝突或嬉戲吵鬧,違者從嚴處分,有事情立即向老師們報告

十九、攜帶雨具,以防下雨;座位四周隨時保持整潔,離開前整理乾淨

二十、會場秩序、離開視廳教室時間,由教務處掌控。【學校電話︰5262697轉13】

二十一、請詳閱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

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,則可在會考當天攜帶個人身分證件,以及報名時同式2吋相片1張,向各考場試務中心申請補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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